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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之“變動規律”在中國舞蹈教學之應用

摘要


老子的教育宗旨在於使被教育者認識「道法自然」,「道法自然」是一種遵循自然的規律,老子「道法自然」中涵藏了豐富教學哲理、方法與辯證思維。《老子》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二章)。舞蹈是人類文化中自然的產物,它在自然中化育、傳承。舞蹈有著獨特的身體文化,它蘊涵身心統一的規律。舞蹈的本質規律是離不開身心的統整規律,因此,本文從「道法自然」之變動規律中探尋其身心價値,並將之作為中國舞蹈教學的應用。本文透過「道法自然」之變動規律提出三個層次的建議:一為人的層次-靈活的想像思維,二為環境層次-完善的學習生態,三為策略層次-正負的教學策略。以強化學生的創造思維與形象思維能力、建設舞蹈教學之學習生態及重視正負之相反相成與循環反覆效應。老子哲學與舞蹈文化是歷史進程的產物,有其自然的規律,中國傳統文化與舞蹈教學的矛盾與統一,正是中國舞蹈文化發展的動力,如何透過現代哲學的思辯,探析古代哲學對現今中國舞蹈教育或舞蹈藝術的價値層面,應是日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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