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進步使代表商品來源的商標設計越趨多元化,目前國際社會承認動態商標有WIPO之新加坡商標法、歐盟共同體商標規則、美國以及台灣商標法修正草案。動態商標雖為非傳統商標之一種,審查上亦無傳統商標審查嚴格,惟仍適用商標法之一般原則與商標註冊要件。2007年我國智慧財產局參考「新加坡商標法條約」,公佈「商標法修正草案」,預計將動態商標、氣味商標等納入保護範圍,動態商標為科技發展下的新產物,修正案通過後將使商標法邁入新紀元,本文就其定義、相關法規、註冊案並探討與著作權法間的關聯逐一說明。動態商標發展歷史甚短且未見訴訟案,本文將介紹歐美動態商標註冊案,希冀對動態商標之介紹達拋磚引玉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