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監督國會」,或稱為「國會監督」,指涉由社會團體所發起,針對立委在立法院內外的行為表現,或與特定公益法案面向之法案審議過程作一評比,給予民眾作投票時的參考。「監督國會」行動的出現始於1987年解嚴前後的威權統治末期與自由化、民主轉型的開端,當時一些社會團體希望從立法審議過程影響國會決策,持續觀察其所推動的法案。不過,並非所有團體都能長期對國會進行追蹤,目前比較持續觀察的只有澄社及婦女新知基金會,而「監督國會」是一個需要長期進行的工作,持續的觀察並提出意見,才能累積評鑑的公信力以及效力,因此本文從代議民主的基礎出發,探討這個植基於代議民主制度之上的「監督國會現象」,並將台灣現今的國會現象、制度制衡,以及兩個進行多次監督國會的社會團體―澄社、婦女新知基金會帶入討論,除了深究此二個案歷次監督過程之內容,也對團體本身性質及其目標、行動面向與方式,所遭遇的不同問題做出比較分析,歸納出台灣的社會團體所遭遇的困境,在於政治及社會環境對於「監督國會」的認同不足以支撐社會團體持續進行監督行動。最後,本文增加美國著名的監督國會團體Common Cause作為對照組,發現澄社、婦女新知基金會與Common Cause除了在團體性質及其行動方式上有所差異之外,影響社會團體監督國會發展進程的最大原因,仍在於傳統代議民主與東亞新興民主的政治發展方式不同,因此本文建議未來如欲持續進行監督國會行動,除了鼓勵社會團體持續監督、增補政治制度、提供更多相關資訊、擴大人民支持基礎之外,學術界需對此問題多加關注,亦可參考其他具有監督國會經驗的國家如韓國,發展更精確之指標及研究方法,使監督國會能夠更加專業,台灣的代議民主也更加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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