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估制度起源於美國六0年代的反戰思潮與環境爭議,試圖透過科學的技術來解決經濟發展所伴隨的環境問題,其後逐漸推行至其他國家,而臺灣也於1979年開始推行,並進一步於1994年立法施行。然而作為「發展掛帥國家」的發展模式,環境問題並未真正被視為重要的政策議題,隨著民主化以及環境運動與社會運動的蓬勃發展,環境爭議在市民社會與政治改革的折衝過程當中,透過立法試圖解決並建構國家的正當性,而環境影響評估便在此結構性的歷史節點上成為環境法規最重要的工具。 本文分析自1980年代開始在台北市所進行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以及1994年環境影響評估法公告後之實際案例來了解都市政治如何中介於環境影響評估的過程,並進一步藉以形構其都市政權,強化領導權。我們發現,透過都市政治的中介,環境影響評估雖可發揮作用,然而其更重要的任務在於賦予土地開發與否的正當性工具,並且透過技術的選擇與排除,銜接都市政治的文化治理。另一方面,環境爭議的技術化使得環境運動具有制度化的傾向,在行政部門的消極回應之下往往使得環境運動急速萎縮而後繼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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