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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論語的德與尼各馬可倫理學的Arete

A Comparative Study between De in the Analects and Arete in the Nicomachean Ethics

指導教授 : 祝平次

摘要


在亞里斯多德《尼克馬科倫理學》的中譯本,有下列的陳述:靜觀與思辨是最完美的德性活動,它既是自足的,又是合於本己德性的,因此它就是人最大的幸福。在《論語》裡,肯定人能由內在求得安頓自我的最大力量也有類似的講述。於是順著這個相似性我們可以探問:亞里斯多德與孔子經過哪些考慮才得出「德性是人活著最重要的事」的宣稱,這個宣稱所指涉的意義又是否相同?這些問題在本文明確化為四個議題,它們分別是:(一)、實踐德性之於兩人的意義為何;(二)、「權衡」的能力所憑藉為何;(三)、獲致幸福與道必須擁有哪些條件;(四)、內在與外在的德性如何系統地收納於幸福與道之中。第一個問題的討論牽涉到亞氏與孔子對於「人」的構想:亞里斯多德以生物學的分析眼光來理解人的存在,認為德性活動的實踐是人善用靈魂中理性功能的結果;但在孔子的表述當中,「人」卻不是一種分析性的組成,而是對過往文明的延續和繼承的載體,孔子所理解的人不以物質性和精神性的區塊連接,而重視其精神上的創造和卓越。第二個問題著重於討論「理性」和「人格」分別在兩人的德性思想佔有關鍵的位置:亞氏認為,普遍性的道理無法具體指引所有個別的道德實踐,因此也需要借重對個別事物權衡的能力,這種能力即是「中道」,「中道」是一種謹慎設想實踐行為所處的時空以及其行為對象、行為效能的品質,所對應的仍是人的「理性」能力。相較之下,孔子將能夠靈活運用「仁」的原則處事稱之為「義」,「義」除了是客觀理解個別處境的能力,它更被視作內在的人格特質,它仍然關聯人在道德實踐之中抱持怎樣的情感狀態。第三個議題則在考察亞氏與孔子德性觀的最終目的:幸福與道需要仰賴哪些要素才能成就。亞氏在《尼克馬科倫理學》將幸福的組成歸分為外在的善與內在的思辨活動,外在的善除了包括後天養成的德性傾向以外,也包括自身不可掌控的部份,諸如外貌、健康與財富。與此不同,孔子認定的有德之人必須有能力減低外在機遇對他產生的影響,不讓貧富、聞達與否等因素動搖他維繫內在和諧的志向,也就是說,「外在際遇能帶給人一定程度的幸福」的說法,孔子是不予認同的。第四個議題則延續了上一個議題的討論,希望釐清亞氏外在善與內在善說法之間存在的矛盾,以及確認兩人的德性觀是否經過取捨與論證而使得「目的」與「取徑」的論述具有一致性,並由「人之為人-實踐德性-成就幸福」的發展程序評斷兩種德性觀的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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