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 1770-1827)的兩首莫札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 1756-1791)《魔笛》(Die Zauberflöte)主題大提琴與鋼琴變奏曲Op.66和WoO.46分別創作於1796年及1801年,雖然是為大提琴與鋼琴所作,但實際上鋼琴是為主奏,而大提琴則擔任助奏的角色。筆者身為鋼琴合作的學習者,本論文的最終目的,就是要以鋼琴合作的角度來探討兩首變奏曲的詮釋方法。 本研究首先透過相關文獻,整理出變奏曲自中世紀以來的歷史發展脈絡,並針對變奏曲式的分類與常用變奏手法作分析。由於本論文所討論的兩首作品皆創作於古典時期,故歷史方面,特別將重心放在古典時期的風格背景上作探究,並列舉了包括貝多芬在內的三位具代表性古典樂派作曲家:海頓(Joseph Haydn 1732-1809)、莫札特與貝多芬,分別就他們的變奏曲創作手法與風格作討論。藉由分析創作年代所屬的客觀環境狀態,來判斷貝多芬當時的創作成因。 樂曲分析部分,先從《魔笛》歌劇版本中分析岀貝多芬所使用的主題,比較該主題與原始詠嘆調版本的相關性與差異性。然後,進入樂曲本身,從曲式、和聲、動機與變奏手法等方面,將每一變奏樂段作全面的分析與探討,並推估作曲家可能的創作想法。 在探討演奏法以及詮釋風格時,筆者蒐集多位名家演奏錄音互相比較,包括Pablo Casals & Rudolf Serkin、Jacqeline du Pré & Daniel Barenboim、Yo-Yo Ma & Emanuel Ax以及Maurice Gendron & Jean Françaix,從他們的詮釋與筆者所作的樂曲分析互為印證,分別針對速度、音色、力度、樂句處理與各變奏間的銜接,作完整的比較。最後,根據樂曲分析所得的內涵架構,整合各版本的詮釋方法、理論分析結果與筆者自身的演奏經驗,統合岀最適當的樂曲詮釋方式。 本研究所探討的兩組變奏曲中,雖然大提琴和鋼琴都有同等重要的主旋律配置,但以音樂上的豐富性與表現性來說,貝多芬在鋼琴上的著墨與發揮明顯地要比大提琴來得多。驗證了此兩曲是以鋼琴主奏、大提琴助奏的創作初衷。 經由分析可發現,Op. 66和WoO. 46皆是遵循古典時期變奏曲風格的作品,古典時期的各種手法都可在其中一一找到印證。但是,貝多芬除了將這些傳統手法精采地運用呈現外,還加上個人特色來豐富變化,其中已可看見一些貝多芬後期作品的雛形及模式, 由於樂譜上並沒有詳細的表情註記,所以詮釋者擁有自由發揮的空間,在速度、力度及樂句處理上,能依個人的看法作彈性變化。唯必須掌握各曲的個性及表現性,善用大提琴與鋼琴間的合作關係,來達到相輔相成的效益。 經由此次研究,筆者不僅對貝多芬早期的作曲風格有更深入的了解,也透過實際鋼琴合作演奏詮釋的過程,對如何表現該時期的樂曲特色技巧,累積了許多寶貴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