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年來,隨著長期照顧政策的推展,機構照顧、居家服務、日間照顧服務陸續發展成熟,讓長者和家屬在照顧上有更多選擇,但當需要一種以上服務時,必須面對不同的服務單位,服務間難互相配搭,以彈性因應長者或家屬狀況或需求變化,提供全面且連續的服務。日間照顧提供單位只關注案主在日照中心的狀況;提供居家服務單位,只關注居家服務責任範圍,彼此各司其職,各盡本分,案主的需求也因此被切割處理。 摘要 就長期照顧而言,照顧需求是連續性的、會變動的。依據長者失能程度,其需要的服務,可能為單純的居家服務;或合併日間照顧(一週2天);機構照顧(臨時短託、家屬喘息)。日本的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模式,特色在服務間可隨時彈性轉換,更能因應長者、家屬需求,提供全人且全面的服務,讓人感覺可以老而無後顧之憂。 今(2015)年3月衛福部推出「104年度多元照顧中心(小規模多機能)服務計畫」,效法日本模式,以日間照顧服務中心為基礎,發展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據點,運用同一組照顧團隊,除了提供日照服務,在個案或家屬需要的時候,彈性提供居家或臨時住宿服務。 研究者希望透過日本介護保險制度及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提供資料的研讀整理,了解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模式推動的歷史背景、制度設計、實施狀況、所面臨的課題與挑戰。並且探索台灣在此計劃開展前,民間單位推動小規模多機能服務的經驗。做為中央推展小規模多機能服務計劃的參考。也希望對服務提供單位有所助益,未來服務執行遇到困惑,或許能夠從中找到可能的解決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