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關懷的重心在於人民和政府的互動關係,以稅務與公共支出的流程作為考察重點•南宋「取民」的焦點在於:<1>中央財政結構上,專賣收入日益重要,貨幣佔國家歲入比例增加•<2>地方財政結構上,中央財政吃緊,於是侵奪地方財政,不得不科擾於民,非法定的稅收來得多•<3>課徵方法上,定額拘收與科配均敷是中央財政的雙重保障•朝廷為了避免苛斂濫征之名,從三方面下手:一是將官方購買行為轉變成強敷抑配的課稅行為,如和買絹、和糴等侵犯私有財產權•二是侵奪地方財用,如經總制錢、月樁錢、版帳錢等調撥性窠名•三是利用貨幣政策,開禧用兵及端平入洛之後,軍興費廣,楮幣的發行取代專賣成為朝廷財政的大宗,多用於支付官兵俸祿、和糴及科買等方面,卻引發嚴重的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直到南宋亡國• 由於北敵鷹伺,不得不重稅養兵,宋廷於是以「養民」彌補政權正當性的不足與外患焦慮症•南宋時期,人民和政府的互動起了某些的變化,地方精英或豪宗強族透過不同的管道來參與公共事務,填補地方與基層職役的行政空隙•在鄉村上,義役運動、攬戶幹人一類的公私部門掮客、社倉及賑濟等社會救濟活動、官學貢院的興造、水利、書院及義學的籌辦、寺觀的建造等,都有他們參與的痕跡,具有指標意義的「鄉里與公共領域的再造運動」•在城鎮?堙A牙人、訟師、書鋪、閒人等仲介服務業的興起•諸如此類活躍於民間的活動、社群或職業,並非屬於單一的階級運動,而是社會經濟發展與生產技術到達一定程度,民間力量的崛起,可以粗分為「自力救濟社群」和「公務掮客」兩類:其一,渴望擺脫官方壓迫與剝削,所組織的「自力救濟社群」•此類社群又可再細分為協調型及反抗型兩類,前者透過自創組織規範、陳訴越訴行政救濟等手段,以集體活動來改善現狀,立意頗佳的義役、社倉、書院等被收編到政府體系之中,扮演穩定基層統治的角色•若是地方官吏處置理不當,往往逐步彌漫仇官或反官意識,稍有不甚,則演變成抗爭型的「群眾集體行動」,騷動、抗稅或變亂一發不可收拾,成為顛覆基層統治的力量•其二,公共部門的掮客,扮演官府和人民的橋樑,其目的或為鄉民謀取權利,或是牟取私利•地方政府逐漸重視這些掮客,也紛紛將之納入公共部門,以輔助官方行政技術能力的不足•儘管仍脫離不了「以官領民」的窠臼,地方精英或豪宗強族積極介入公共領域部門,作為官民媒介或掮客,則是不容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