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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西漢中朝官之特徵如下:其一,中朝官可以侍於皇帝左右,此所以大部份中朝官是中官。其二,中朝官無固定之行政職責,只有皇帝臨時授予之責任;其功能與權力視皇帝之態度而變化。其三,中朝官為親近臣,受親信,故有時受遣為皇帝之使者,代表皇帝指導任何階級之官員,有時作為皇帝與百官吏民之中間人。在宮內,中朝官顧問應對,拾遺補闕,參與謀議,輔佐決策,甚至在特殊情況下行使皇帝之權力。其四,中朝官「一朝天子一朝臣」之性格特別明顯,每一位皇帝各有其自己之中朝官。作為中朝官之條件:第一要能侍於皇帝左右;第二要能參與政治,而其所作的政治活動非其官職之職掌,而是皇帝委任之臨時任務。故中朝官多為宮內之冗散官。此外,又有行政官員,受皇帝臨時派遣,參與某項政治事務,超出其本職之職掌,亦成為中朝官。如西漢後期之諸將軍,其本職典兵,然其常得在宮內參與謀議,輔佐決策,在特別之情況下,乃至可代行皇帝之權。其所作為超越其本官之職掌,亦有重大之政治作用,其時此將軍亦是中朝官。中朝官不可以官名定義。以內庭諸加官而言,比如侍中,當某侍中於禁中侍宴幫閑時,非中朝官;若皇帝派其去諭意公卿,或與其謀決政事,此時該侍中是中朝官。所以欲言某人為中朝官,當詳其人受皇帝親信,於何時受派遣臨時執行與其本職無關之政治事務,其時此某人為中朝官。在任何君主專制政治下,皆有中朝發生之可能性。蓋在君主專制政治下,決策權全屬君主,君主之意志為最高之權威。若君主不信任已有之官僚系統,召集一批親信在宮內參與謀議,輔佐決策,或派出為使者,諭意公卿,指導大臣,或越過行政系統而直接執行君主之指示,或在皇帝童稚,不理政事時,宮中近臣憑藉君主之名義,代行君主之權。此即中朝現象,此等親信近臣即為中朝官。中朝之發生是專制君主絕對權力之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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