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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公論報》與戰後初期台灣民主憲政之發展(1947~1961)

指導教授 : 吳文星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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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緒論〉:《公論報》秉持民主、自由、進步的辦報信念,創刊後成為台灣代表性民營報紙,不但銜接了中國自由派知識份子辦報的餘續,亦為台灣戰後自由報業開創另一新局。在此期間,該報佔有怎樣的地位?有何具體表現?另一方面,1947年憲法施行,然而,隨著國共內戰擴大、政府遷台,國民黨政府為鞏固政權,對抗共黨侵略,乃藉由非常時期的名義,逐步建立威權統治。對此變局,當時自由派輿論界,基於維護民主憲政的理念,該如何對應?言論內涵為何?有無局限?其中不乏許多問題值得深究。以上是本文的研究動機。 第二章〈《公論報》的創立與經營〉:《公論報》的發展狀況可分為三期。1.前期(1947~1951);2.中期(1952~1956);3.後期(1957~1961)。最能代表《公論報》言論立場的是每日的社論,除社長李萬居對之具主導性外,總主筆倪師壇亦為重要人物,倪師壇被捕後,若干與李萬居親近的青年黨人如朱文伯、張希為等曾執筆數篇,專論方面則常登出謝漢儒等民社黨人士之文,後來因為組黨運動,該報更與《自由中國》核心人士如雷震、殷海光,及青年黨、民社黨、無黨派組黨人士十分接近,至雷案後,則明顯與《民主潮》及《民主中國》兩份在野黨黨刊連成一氣。 第三章〈《公論報》對自由民主之基本主張〉:《公論報》相當崇尚自由主義,在政治主張上,始終堅持民主憲政的價值,鼓吹法治人權,具有濃厚政治自由主義的色彩。在此理念下,該報對於反共問題,亦自然形成「民主反共」的態度。「民主反共」意謂著基於民主憲政的信仰所以反共,反共的必要性根植於民主憲政之存立,實現民主憲政才是最終目標。 第四章〈《公論報》與憲政發展〉:第一節談行憲問題。《公論報》創刊之初正逢行憲,該報一再呼籲必須依照程序盡早行憲。另一方面,行憲亦意謂著民主政制的推行,該報十分著重人民行使政權的意義,對於以黨領政的訓政抱持否定的態度。 第二節談言論自由問題。該報非常強調言論自由之重要性,尤其注重批評自由。該報並不贊成出版法,認為如果出版法必須存在,必須著重在積極鼓勵的意義,至1958年時,內政部不顧反對,提出出版法修正案,乃引起海內外輿論的軒然大波,《公論報》在此論戰當中為反方要角,大力駁斥修正案。至於書刊查扣問題,由於查扣書刊並無法例可循,該報則直指其違法與違憲,但其抗議雖烈,卻無法產生實際上約束力。 第三節談修憲與總統三連任的問題。1947年行憲後,修憲爭議不斷,關於部份國代為擴大職權而蘊釀修憲的問題,該報則大加躂伐,強調憲法不可輕易修改。然至1959年第二任總統任期即將屆滿之際,該報立場卻變得十分艱難,該報只有登出專文,表示總統三連任勢在必行時,必須以合法途徑修憲以達連任目標,但中央仍由大法官解釋國代總額的方法,使蔣中正連任中華民國第三任總統。對此結果,該報雖表遺憾,卻不敢公開反彈,可見當時自由派輿論在言論上的底限。 第五章〈《公論報》與地方自治〉:第一節談《公論報》對地方自治之倡導。該報自始即定義自己為「地方性」的報紙,社長李萬居更長期擔任省議員,因而該報極重視自治議題。行憲之初即一再要求台灣的地方自治須盡快實現。同時,該報亦十分注重地方均權的概念,曾再三呼籲地方均權是時代潮流,要求政府必須改變中央集權的傾向。 第二節談地方議會職權問題。1951年底臨時省議會成立,該報期許議會增強監督功能,然而,各級政府始終漠視議會職權尤其是議決權乃是事實,該報則呼籲當局實行自治必須尊重議會議決權,不可濫事修改議會決議之單行法規。另一方面,該報十分重視議會言論自由,50年代後期,政府控制議會言論企圖益加明顯,該報對此嚴加批判,卻始終不為當局接受。 第三節談地方選舉問題。該報自始十分強調「自由競爭」之重要性,反對政府給予任何干涉,然而隨著當局的控制逐漸加強,地方選舉隨之出現問題。迨至1957年舉行地方選舉,在野黨及無黨派人士開始串連,召開選前座談會與選後檢討會,選舉監察問題成為討論的重心,該報與之呼應,並將希望寄託於1958、1959年地方自治法規的修訂。1960年的地方選舉依舊弊端百出,自由派人士的不滿達至高點。 第六章〈《公論報》與組黨運動〉:1957年以後,組黨的想法已隨之勃興,《自由中國》推出多篇鼓吹反對黨之文章,掀起輿論風潮,此時《公論報》亦積極呼應。至1960年,蘊釀多時的組黨運動乃正式展開籌組工作。《公論報》社長李萬居係新黨重要人物,《公論報》因而成為反對黨機關報,針對組黨問題,展開一系列專訪,積極宣傳推廣。 但是9月4日卻發生了雷震案,第二節主要談雷案發生後,《公論報》對政府處置措施的批判。另一方面,10月初雷案初審判決宣布,雷震等人皆被判重刑,《公論報》更登出多篇文章,為雷震等人申辯,其中登出作者名為望天的三篇文章,內容犀利,直指警總所控罪名乃是「莫須有」之罪,因此遭警總以「侮辱公署,觸犯刑章」移送法辦。11月以後《公論報》因本身官司問題,對雷案不再多所論述,隔年3月1日即宣告停刊。

被引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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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欣純(2001)。郭國基與戰後臺灣地方自治〔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DocID=U0021-2603200719120678
莊雅茹(2002)。戰後臺灣女性參政之先驅:許世賢(1908-1983)的政治生涯〔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DocID=U0021-1904200716560358
蔡秀玲(2007)。台灣首屆縣市長選舉之研究(1950〜1951)〔碩士論文,國立清華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DocID=U0016-1411200715125568
羅雅如(2009)。《公論報》「臺灣風土」副刊與戰後初期臺灣研究〔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DocID=U0021-161020131517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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