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財務報表因涵蓋期間較短,某些行業之收入因受季節影響,或在某一期中期間發生鉅額固定成本;或非定期發生與年度活動有關之成本與費用,其效益可能及於其他期中期間,若依據年度財務報表之基礎編製期中報表,將降低資訊之有用性,宜適度修正,使期中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更臻完備。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於日前完成「期中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第一次修正草案,為集思廣益,以臻完善,特此公布週知,若各界有任何意見,敬請不吝來函指教,並請於7 月15 日前以書面函送台北市南海路一號九樓之一本會,以便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