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驗學習比講授式教學要更生動且印象深刻,而將體驗學習應用在台灣的醫病溝通訓練之有效性尚待探討。本研究的目的是從醫病溝通的體驗學習工作坊之經驗資料中,探討體驗學習活動的成效及相關現象。本研究蒐集台灣北部某醫院四場溝通訓練工作坊成員的問卷資料、帶領者的札記、觀察員的記錄,進行量性與質性的分析。結果發現體驗學習的方式可增進醫病溝通的知識、技巧及情意,且成員特性及活動特性可能會影響訓練成效。建議未來在使用體驗學習於溝通訓練時,可依據成員的特性及活動特性而有不同的規劃與設計,藉以提升訓練成效。
本研究探討淋巴癌病患與護理人員之訊息需求觀點差異。採描述比較性研究設計,於某區域教學醫院血液腫瘤科病房及門診收案,淋巴癌病患訊息需求量表共53題,包括檢查、疾病、治療、生理照護和心理社會需求五個次量表。所有題項詢問病人對訊息的「需要程度」,及護理人員認為病人「會需要的程度」,採5分法。自102年10月起開始進行,歷時兩年,共收案26位護理人員及41位淋巴癌病人。在病人方面,疾病、生理照護、治療層面皆有高度的訊息需求,其平均分數超過4分;然而,護理人員認為病人在各層面皆有高度訊息需求,以生理照護層面為首,其五大層面平均分數皆超過4分,而分析病人與護理人員對各層面訊息需求之異同,在生理照護、檢查、心理社會層面兩者得分皆達顯著差異。以題項單獨分析,病人關注下次全身檢查的時間、擔心復發、癌症轉移、疾病治癒率及副作用因應等,而護理人員認為病人應最關切症狀的因應、常見副作用及其處理、食物的選擇等。另外,病人年齡、教育程度、工作狀態會影響檢查層面的訊息需求,病人年齡亦會影響疾病層面需求。本結果發現病人和護理人員之間對重要訊息需求的認知有明顯差異,期透過本研究結果作為臨床醫護人員提供淋巴癌患者衛教訊息之參考依據,最終能解決並滿足患者在持續治療過程中各層面的訊息需求。
本文係運用跨團隊合作提升呼吸器依賴病人肺部復健運動之成效,並藉此增加病人呼吸器脫離成功率。專案動機係因本單位執行此類病人肺部復健運動執行率僅達32.8%,原因有單位缺乏肺部復健運動照護規範、護理師不清楚病人個別復健目標、肺部復健運動認知不足、尖峰時段工作負荷大,擔心獨自執行運動與管路安全性不足、家屬肺部復健資訊來源不足、項目多記不住。運用de Morton Mobility Index工具,評估病人最佳功能活動,由物理治療師評估病人轉入及轉出病房的進步活動分數。另一方面,專案成員藉由制訂肺部復健照護規範、製作個別化運動進度海報與護理指導海報、舉辦在職教育、重整病人照顧服務員工作內容,並加入肺部復健運動及制訂執行復健之獎勵辦法、舉辦家屬肺部復健運動團體衛教課程、拍攝肺部復健運動護理指導影片。經實施改善後肺部復健運動執行率由32.8%提升至83.4%,呼吸器脫離率由42.9%,提升至52.9%,平均住院天數由24.7天下降至20.5天。建議未來如能落實跨團隊合作執行此類病人肺部復健運動,使病人儘早脫離呼吸器,以提升醫療品質及其生活。
健康大數據研究涉及個人隱私資料,如何強化資訊安全與避免侵犯個人隱私,讓大數據之研究能對人類健康有所貢獻,是重要的議題。本文討論有助於維護資訊安全的工具,並以衛生福利部之「衛生福利資料科學中心」為例,說明這些資訊安全工具之實際應用。
醫療大數據應用於醫學研究,對於促進人類健康福祉具有其重要性,因此關於醫療大數據之利用,具有公共利益之性質,但因為個人醫療健康資料所具有的特殊敏感性,也需在法制上對所涉及的個人資料隱私權加以保護,這是重要的法律討論議題。本文主要是討論目前我國法制上對醫療大數據應用於醫學研究的議題,包括:個人醫療資訊隱私權的保護法制、可識別醫療資料的蒐集與利用、及去識別化醫療資訊的蒐集與利用等,並輔以美國、英國及日本的法律規範概念,作為我國法解釋之參考。
本文探討大數據運用於醫學研究之進展與倫理考量,首先介紹大數據研究在台灣醫療健康領域之發展現況、當前所遭遇之倫理法律挑戰,包括電子病歷的適用法規、資料加值服務應用之同意、業務上資料保密義務的範圍,並從個人資訊的隱私保護與知情同意、資料管理與使用、建立社會信任三方面來探討大數據研究之倫理議題,並介紹我國相關之人類受試者保護規範,以及美國SACHRP 對大數據研究管理之建議。作者期望經由本文之倫理反思,能有助於大數據應用於醫學研究之相關倫理治理與法規制度建置,促進研究順利發展並保障個人權益。
近年來,大型健康資料庫在實證醫學、衛生政策與商業服務的應用潛力備受矚目。然而,健康資料本身的特殊性,在隱私保障等風險議題上挑動倫理、法律與社會層面的敏感界線,引發國內外民眾對於大數據研究與應用的討論與疑慮。如何建立公共信任為大數據與健康治理的重要基礎。本研究旨在分析民眾參與對於化解科技爭議與提升科技接受度的意涵。首先指出大數據時代下,健康資料治理的社會風險性質;其次,回顧晚近歐美各國對於科技與社會關係的新思考,指出民眾參與對科技治理可能帶來的貢獻,並嘗試在科技評估與溝通過程中引進審議民主的作法。本研究建議,大數據科技與健康資料的應用發展,應正視相關人權、倫理、社會價值的衝突,有必要納入多元觀點的社會對話與風險溝通來緩解緊張關係。審議民主的實踐著重提供充分資訊下,納入公民社會、科學社群與各方利害關係人間進行對等的溝通對話,帶來的社會學習效果,可提供未來大數據治理發展的參考。
本文探討病人自主權利法之倫理觀點與實務挑戰,介紹預立醫療照顧計畫及預立醫療指示之觀念,以生命倫理四原則來闡述其倫理正當性,介紹世界各國相關法規及英美專業醫學會相關倫理指引,評析病人自主權利法之特色並探討其施行可能面臨之挑戰。作者指出,本法在於落實病人得於特定臨床條件時拒絕維生醫療之消極權利,與主張積極權利之積極安樂死或協助自殺有所區別;本法實施將有助於保障病患之醫療自主權與相關權益。
重症病人因病情嚴重度高、留置管路眾多,在轉運的過程中容易因病情不穩定發生嚴重的合併症。因此,重症病人轉送過程中應完整評估病人嚴重度、護送人員資格與層級、運送途中所需監測與維生設備、輸注幫浦正常運作、足夠藥品、病況改變或突發狀況之應變方式等,醫療單位應設有完善轉運安全流程規範以加強保護病人安全。本專案運用time out之概念於重症病人轉運安全議題,藉由規劃完善轉運作業準則及建立團隊機制,運用「加護病房轉運病人安全查核表」及使用簡易口訣「停-看-聽」以謹慎態度落實執行轉運過程,建立醫護人員對於重症病人轉運過程安全的概念及危機意識,提升病人轉送照護品質,以達病人安全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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