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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與勞動關係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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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勞動與就業關係協會,正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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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有三個主要研究目的,首先,是探討影響員工建言行為的利他導向變數,如道德性領導,當責感,心理賦能及信任主管等變數,藉以瞭解正面善的力量,對員工建言的影響情形。其次,本研究探討自利導向下,印象管理戰術與員工建言行為之關係,並提出職涯主義,知覺組織政治氣氛對上述關係的調節效果,藉以瞭解自利的力量,對員工建言的影響情形。最後,本文探討員工建言行為與生涯成功的關係,是否取決在主管歸因部屬建言為利社會動機或自利的印象管理動機?本文是為進行理論先期探討,用以整合利他與自利導向變數,來解釋員工的建言行為與事業生涯成功的現象。本研究的學術貢獻為本研究係觀察在利他面與自利面的二項論點下,存有二個不同的力量,在共同影響著員工的建言行為及事業生涯成功表現。而這些力量是源自不同的理論、有不同的形成過程、有不同的作用處。研究結果,將可補充華人文化下的員工建言行為與生涯成功相關研究理論的不足。最後,本文亦會針對研究結果,提供實務與學術研究意涵及未來對員工建言行為學領域的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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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劳动关系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已经在各方面引起了广泛关注,并日益成为事关劳资关系和谐的根本问题。本文通过对湖北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主要做法和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从培育多层次协商主体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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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大陆外籍劳工市场的分析,发现大陆非法外籍劳工问题越来越严重,总结非法就业的类型,简要分析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和对策,最后指出未来可以开放外籍劳工进入中国劳动力市场来弥补中国劳动力的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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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知识生态系统是指由职业群落及其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构成的统一整体。它由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教育机构、劳动力构成系统的层级结构,承担职业知识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的角色;职业知识以层级结构为载体,按照一定的规律运动,形成职业知识链,知识链中主要的运动形式有知识交流、知识分布、知识竞争和知识演化。根据职业知识链中知识流动的过程及各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建立职业知识流动模型。通过分析模型中各构件的特征、相互关系,以及模型运行的规律等,说明整个职业知识链是以社会经济环境为基础,在劳动力市场的驱动下运行的,这揭示了职业知识流动基于市场、适应市场的本性。该模型还表明职业知识流动引起劳动力流动,职业劳动力流动促进知识流动。根据职业知识流动和劳动力流动的相关性,可以通过在劳动里富集但知识贫瘠地区构建稳定的职业知识生态系统,以此打破劳动力流动的知识壁垒,促进劳动力更高效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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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研究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现实角度出发,分析了职业教育对于促进研究生就业和满足社会需求的现实意义,进而对研究生职业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的设置从多方面进行了探讨,并且对职业教育和就业指导的开展中可能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切实帮助毕业研究生顺利实现就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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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本是企業決定勝負的重要關鍵因素,如何有效地留住人才,將直接影響企業成長的幅度;而人力資本所發揮的效能是否能夠極大化,將改變企業獲利能力,人力資源部門必須配合製造業務與生產單位的快速腳步,並隨時由外而內的關注客戶的焦點。因此,人力資源團隊被要求與組織的業務部門相同,必須提供外部顧客高標準與高品質的服務。同時具有客戶服務(Account Service)的角色,以提高客戶的留任意願。本研究的目的為解析新竹科學園區 C 集團之人力資源單位,藉由探討組織發展變革之歷程,瞭解人力資源部門角色調整前後之變化對於變革管理與團隊績效間之關係。希冀由此研究希作為台灣企業組織未來在進行設計人資相關部門時之參考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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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死”最早起源于日本,随着过劳死现象的频繁发生,过劳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日本等国家对过劳死进行了立法上比较全面的保护,而在我国,过劳死却尚未得到有效界定,法律的空缺也使得过劳死死者得不到应有的救济。本文主要从劳动法的角度出发,首先通过各领域,尤其是法学界对于过劳死的界定以及过劳死的原因分析,强调过劳死保护的重要性;然后能过对我国劳动法关于职业病和工伤的利弊分析,试谈过劳死为何不能纳入职业病而应纳入工伤从而获得赔偿以及过劳死死者可以通过侵权途径获得赔偿两种救济方式;最后,结合现存的法律制度和对过劳死死者保护的重要性,阐述如何从法律角度完善过劳死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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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是雇员与雇主根据双方约定产生的,由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由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雇佣关系体现契约自由,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劳务”与“报酬”之间的交换。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政府干预较多,对最低就业年龄、最高工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安全和卫生标准等作出许多强制性规定。雇佣关系主体双方发生争议,根据大陆地区调整雇佣关系的法律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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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大陆《就业促进法》出台后,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责任得到明确和加强,但随着就业形势发展复杂化和群众需求的多样化,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责任需要得到更加明晰的规定和准确的定位。本文通过新时期政府承担促进就业责任的意义为基点,以《就业促进法》为准绳,以工作实践为基础,以发达国家做法为借鉴,着重理清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具体责任,剖析存在的问题,规划政府促进就业的理性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