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期刊館藏型式的改變及期刊費用高漲等因素,促使電子期刊日益受到重視,因此,圖書館如何將有限的經費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顯得非常重要。 鑑於前述問題,本研究將標準化的電子資源使用統計報表進行電子期刊的使用統計分析、計量分析與引用文獻分析,冀望藉由此三種不同面向的分析作為圖書館日後評鑑電子期刊使用效益的依據。 本研究共蒐集淡江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個案)所提供的14家符合COUNTER計畫中的電子期刊使用統計資料進行分析,總計共收錄17,273種電子期刊,總使用次數達654,297次,本研究結果歸納如下: 一、個案所使用的電子期刊供應商類型主要以專業學會所出版的期刊居多,出版社次之,匯集商所代理的電子期刊使用情形偏低 二、個案所使用的電子期刊供應商類型主要以匯集商所代理的電子期刊變動情形偏高 三、個案電子期刊的學科主題主要以科學、技術及社會科學等被使用情形居多 四、個案電子期刊使用文獻與引用文獻的文獻分布相當分散 五、個案電子期刊使用文獻與引用文獻情形大致符合布萊德福定律 六、個案高使用量的電子期刊與高引用量的電子期刊其學科主題大致相同 七、個案電子期刊的使用與引用之間的相關性不高 最後,依研究之結果,提出以下建議: 一、圖書館可利用電子資源使用統計報表作為評鑑電子期刊使用效益的依據 二、圖書館應要求期刊供應商提供正確的電子期刊資料清單 三、影響期刊採購的因素眾多,圖書館不可僅因期刊使用高低而刪訂期刊 四、圖書館可利用電子期刊使用統計的結果擬訂採購電子期刊的策略 五、圖書館應針對使用率低的期刊供應商積極推廣與行銷
世界各國研究型大學為確保其國際競爭力,除了培養國內高等教育人才,也投入爭取他國之優秀人才(鄭英傑、張珍瑋,2021)。然而,單純的薪資並無法吸引高階的人才,給予這些人才的薪酬須採用更廣的角度來進行討論(Altbach et al., 2012)。英國高等教育發展歷史悠久,自有吸引人才前去就職之誘因。本研究以多重個案研究,藉由研究不同類型的英國高等教育機構人事制度,並做個案之間的分析、比較後,試圖從中找出可供臺灣借鏡之處。研究發現:一、個案學校對其人事制度規範有掌控權;二、在不涉及損害學校利益的前提下,個案學校對兼職採開放或鼓勵的態度;三、薪資架構具有彈性,且由勞資雙方協調談判而來;四、個案學校對其教師提供良好福利措施,除政府規定之基本福利、休假之外,新進教師有搬遷補助,倫敦地區的學校另提供倫敦加給(London allowance),協助教師舒緩龐大的生活壓力。透過本研究結果,期提供臺灣教育部門與人事機構調整高等教育機構人事制度之參據。
本研究主要採用文件分析法與G. Z. F. Bereday之比較研究法,旨在針對臺灣與中國大陸高等教育評鑑制度進行比較分析。主要目的包含: 一、釐清高等教育評鑑的相關概念與內涵。 二、分析兩岸高等教育的近三十年來的重要政策改革。 三、探討兩岸高等教育評鑑制度的緣起、發展沿革,及制度的建構。 四、探討兩岸高等教育評鑑制度建構的情形、執行現況、面臨的問題及可能發展的趨勢。 五、比較分析兩岸高等教育評鑑制度的實施、面臨的問題及發展趨勢。 六、根據比較分析的結果提出可供未來相關政策改革參考之建議。 本研究之主要結論可歸納如下: 一、有關高等教育之發展 (一)兩岸高等教育由於快速的擴充,已脫離早期菁英式高等教育模式,積極往大眾化或普及化高等教育的模式發展。 (二)兩岸高等教育的擴充,在台灣是以私立高等教育之擴充為主,但在中國大陸則是以政府興辦的公立高等學校擴充為主,民辦高校的興起主要是近年來的發展。 (三)兩岸高等教育均將高等教育卓越化發展訂定為政策之一,其政策之推動,均是以將資源集中投注於少數重點校院為策略。只不過,對重點校院之挑選,在台灣是透過公開競爭申請進行審核,在中國大陸,則是由中央主動挑選,是由上而下的決策過程。 二、有關高等教育評鑑制度之建構發展 (一)兩岸高等教育評鑑制度之建構都是因應高等教育擴充後對品質之憂慮而產生。 (二)兩岸高等教育評鑑制度之推動,最初都是由政府主導及執行,但台灣以逐漸改由民間團體負責執行,中國大陸則仍是由教育部直接負責規劃與執行。 (三)兩岸高等教育評鑑制度之建構,均是採取邊作邊改的方法,不斷修正改善,但中國大陸早期評估機制之建構曾採取試點方式進行,視試辦結果再逐漸推廣;台灣高教評鑑機制之建構則未採此種試點方式進行。 三、有關高等教育評鑑制度之實施 (一)兩岸高等教育評鑑機制均非僅單一制度統一進行,台灣高教評鑑之實施是將一般大學校院和技職校院作區分;中國大陸高教評鑑之實施則是將本科與研究生教育加以區分。 (二)兩岸高等教育評鑑實施之類別均以多元方式進行,台灣高教評鑑之類別包括校務評鑑、院系所及學程評鑑、學門評鑑、專案評鑑;中國大陸高教評鑑之實施,其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是以學校為單位進行學校整體教學評估,在研究生教育評估方面則是依學科進行評估。 (三)兩岸高等教育評鑑實施之過程,均以自評為主,並包括專家實地訪視。不過台灣的系所評鑑是以認可制為主,其結果分為通過、待觀察及未通過三種;中國大陸的普通高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則採取等第方式公布其評估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等四種。 (四)兩岸高等教育之評鑑(中國的普通高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及台灣的大學系所評鑑)均以五年一輪的方式辦理。 四、有關高等教育評鑑制度實施之問題 (一)兩岸高等教育評鑑制度對不同類型校院皆使用相同評鑑項目或指標,對如何促使各高等教育機構發展其辦學特色,均仍待努力。 (二)兩岸高等教育評鑑結果公布後,對受評對象後續之改善情形,追蹤考評機制均待加強。
本研究主要是以文件分析法與文獻探討為主,訪談法為輔,採霍姆斯(B. Holmes)的「問題中心研究法」,針對臺灣與澳洲的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制度進行比較分析。 本研究之主要目的為: 一、探討我國與澳洲高等教育之發展歷程與脈絡、制度變遷、現行作法,並分析二國現今制度實施與未來改革趨勢。 二、分析我國與澳洲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制度之發展與實施歷程,釐清影響二國制度發展之背景脈絡。 三、剖析我國與澳洲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制度之現行作法與推動現況,瞭解二國品質保證制度架構與實施情形。 四、藉由上述比較與分析之結果,提出可供我國高等教育品質保證政策未來改革之參考建議。 本研究之訪談對象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品質保證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澳洲高等教育保證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接受品質保證者(以大學校院系所主管為主,其他執行人員,如教師為輔)、實際執行品保單位之成員等三類,共訪談八人。 整體而言,本研究結論如下: 一、臺灣高等教育發展主要由政府政策主導,澳洲高等教育發展則深受市場與國家力量交互影響。 二、臺灣與澳洲高等教育均為「雙軌制」體系,「一般」及「技職」併行,但澳洲之高教提供者與職業訓練提供者分屬不同部門與獨立機構監管。 三、臺灣與澳洲高等教育均面臨少子女化壓力,但澳洲以積極推動高教國際化作為因應策略。 四、臺灣高等教品質係透過大學評鑑定期檢視,澳洲則制定最低品質門檻確保高等教育品質。 五、臺灣將評鑑規範制定於不同相關法律或另訂辦法,澳洲統一於單一專法規範所有品質保證相關事宜。 六、臺灣高教評鑑多由政府委託專業評鑑機構辦理,澳洲則由官方之品質保證機構扮演規範者與執行者角色。 七、臺灣高教評鑑重視展現學校成效與特色,澳洲TEQSA規範重視實際運作與循環改善。 八、台灣與澳洲均逐漸重視學生就業能力,並透過品保機制強化高等教育與產業連結情形。 九、澳洲高等教育評鑑制度已與其資歷架構制度結合,臺灣則尚未建置資歷架構。
科技人才是科技研發與國家競爭力的關鍵,而科技全球化是未來國家發展之必然趨勢,國際間之科技人才競逐已走向全球化,中國大陸從世界人口大國成為人力資本大國,其從事基礎科學的科技研發人才眾多,成為中國科技及經濟持續發展最具競爭優勢的資源。臺灣面臨科技人才不足現象,在前進中國的同時,更要力用中國的科技人才提升臺灣的科技競爭優勢。臺灣自民國80年起實施延攬中國大陸科技人才來臺研究等相關政策,多年來獲致相當的成效,儘管如此,兩岸科技人才交流期間仍產生了不少困難與窒礙。本研究論文旨在探討臺灣延攬中國大陸科技人才政策之沿革演變及作法,以及延攬中國大陸科技人才結構變化及政策績效分析。本論文研究從參考國家競爭力理論、全球化理論、人才資本理論及建構主義、共同利益與社會資本理論,並以質性方法為主軸,輔以量化統計資料、網頁搜尋及訪談等方法,來蒐集與整理研究所需要的資訊。首先探討兩岸科技政策發展與科技活動特徵、兩岸培育人才及延攬科技人才政策之國際比較、臺灣延攬中國大陸科技人才政策之演變與發展之歷史性回顧與現況,接著整理及分析臺灣延攬中國大陸科技人才結構變化及政策績效分析,最後就初步所得到的研究發現作為展望未來延攬中國大陸科技人才政策之基礎。鑑於當前國際人才競爭,臺灣要適時提供足夠的資源和完備攬才政策,而兩岸科技人才的交流與合作到了必須動用到公權力之協議與執行政策之支持。爰本論文展望未來提出兩岸應儘速簽訂科技人才交流協議,訂定激勵科技人才交流合作機制;協商互設兩岸科技學術事務之長駐代表與中國大陸省級科技主管單位合作模式建立;針對延攬中國大陸科技人才需求與效益,以及研議中國大陸學歷採認及開放陸生來臺就學衝擊進行評估及配套措施。此外,本論文亦提出後續研究的相關議題,以供未來研究者之研究參考。關鍵詞:延攬、科技、政策、科技人才、延攬科技人才政策
20世紀末,中共審視國際環境正處於趨向和平發展的「戰略機遇期」,於1978年將中心工作由階級鬥爭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經濟建設,從此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21世紀初,其經濟和軍事建設成果,不僅引起世人矚目,亦促使美國「重返亞洲」。初步觀察:在不同時空環境與資源條件下,中共國家領導人對於爭取達成戰略目標之抉擇與作為,轉趨明確、多元和積極。 作者根據戰略的「總體」與「行動」特性,以經濟和軍事力量為指標,解讀中共崛起過程並論證其大戰略之構想與實踐。研究發現:中共初期並無大戰略概念,僅有路線、方針與國家建設目標;在邊摸索邊修正情況下,大戰略輪廓才逐漸清晰。對於大戰略的實踐,則是採取分階段方式,結合國家五年建設計畫(規劃),逐步完成階段性目標,進而達到最終「富民強國,復興中華」總目標。 在中國共產黨政權穩定前提下,經濟力量和軍事力量的提升,使中共實踐大戰略過程之對外戰略行動模式已從低調的「韜光養晦」轉趨積極的「有所作為」,此將有利於實現「中國夢」。但是,成也經濟,敗也經濟;如果中共無法克服經濟建設不平衡所衍生的相關問題,恐將延宕國家大戰略的實踐,甚至影響其政權地位。
2000年民進黨第一次執政,開始積極推動「海洋立國」為主軸的國家施政方向。分別於2001年行政院海洋事務委員會即公布我國第一本《海洋白皮書》闡明台灣是一個「海洋國家」,之後陸續於2004年公布〈海洋政策綱領〉,2006年「國家安全會議」公布我國第一本《國家安全報告2006》,以及行政院海洋事務委員會公布第二本《海洋政策白皮書2006》。自2008年由國民黨執政,提出「藍色革命、海洋興國」的口號,以及2016年民進黨再度執政,於2019年通過〈海洋基本法〉,並於2020年第二任任期時公布我國第三本《海洋政策白皮書》。 從民進黨政府推動海洋國家開始,經過二次政黨輪替後,民進黨政府再次積極推動「海洋國家」政策。然從兩黨之間對於海洋事務推動的積極性差別,可以看得出我國對於海洋事務的推動上,政黨「統獨」意識形態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使得台灣在海洋事務的推動上,缺乏以客觀的角度分析影響台灣國家安全的因素。盡管兩黨的施政理念不盡相同,但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國家安全僅專注在中國大陸的威脅,卻忽略位於東海釣魚台列嶼與南海太平島領土主權、領海的安全,以及台灣周邊海域專屬經濟區的海洋權益維護。 因此,本論文即針對台灣當前所面臨的海洋安全困境,運用整合國際關係與戰略研究理論,從事實面、影響面、發展面、戰略面及執行面5個思考面向,解析海洋對台灣的影響、影響台灣海洋安全戰略的內、外在環境因素及台灣國家安全的選擇。提出台灣的內在身分屬性是海洋國家的身分,面對中國大陸與美國在西太平洋的權力平衡對抗下,台灣的海洋安全戰略目標為建構成為中、美權力平衡的砝碼,以獲取台灣的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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