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針對近人陳寅格《史諱舉例•序》中所提及之清代避諱專著:周廣業《經史避名彙考》「物類避忌」一目進行討論。陳寅恪曾為避諱下過定義,更將歷來之避諱歸結成八十二條例,並為其分門別類,為後人徹底釐清了「避諱」的觀念,簡言之,所謂之「避諱」實乃建立在「所尊」的概念之上:周氏之書雖是以「經史」為名,然其所採擷之材料顯然並不以此為限,卷四十六〈雜諱〉「物類避忌」一目更由於作者所採取之「從寬認定」標準,遂與「禁忌」觀念混而為一而其所舉之三例,原屬先民對「名字」的禁忌,周氏「以禁忌為諱」的可議做法,於觀念日益廓清之今日,自有正本清源之導正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