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減收庚款,係緣於美國浮報軍費損失,事後爲清延駐美大使梁誠知悉,乃進一步要求美國退還浮報金額,遂有所謂的減收庚款交涉。減收庚款交涉始於一九○四年末,至一九○八年五月,美國政府才正式公佈退還超索的庚款。此後,復有伍廷芳的交涉,主要任務在於退款辦法與用途,至一九○九年初,中美雙方始達成協議。美國所退還的庚款規定用於留美教育,由該筆款項所培育的人才,對於中國學術教育水凖的提升,貢獻非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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