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屬礦業公司為配合省内用銅需要,於民國六十七年興建年產電銅50,000噸煉銅廠,以電炉為主體,並包括粗煉、吹煉、精煉、電解及製酸等各部份,成為完整之冶煉單位,六十九年完成建廠,七十年開始生產。本文敍述建廠決策,籌建經過,煉銅方法之抉擇,操作技術之槪要,試煉難題之解決,以及與同期國外煉銅廠之建廠與操作實績之比較,以確定決策適當與技術無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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