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高血壓估計佔現今全球疾病負擔(disease burden)之4.5%,而且同樣盛行於開發中及已開發之國家。在整個血壓範圍內,高血壓導致之心血管風險隨著血壓值之升高而持續增加。各國處置高血壓之效能迥異,但全球各地被診斷為高血壓之患者,大多數都未獲得足夠之控制。這份聲明提出整體心血管風險之探查以建立起始治療之閾值(thresholds)及治療之目標、藥物及非藥物之適當治療策略,以及治療之成本效益(cost-effectiveness)。 結論 自從1999年WHO/ISO公佈之高血壓處置準則以來,更多具效力的證據支持著即使是低風險(low risk)患者,收縮壓閾值仍是140mmHg。證據顯示,高風險(high risk)患者之血壓閾值更低。對每個個體而言,都建議生活型態之改善(modification of life-style)。對特殊強制適應症(compelling indication),專一性藥物證實有益,而單一藥物對大多數患者是不夠的。對於非強制適應症,基於比較試驗之數據、有效性及價格,應考慮低劑量利尿劑為起始治療。Thiazide類利尿劑在多方面是最便宜又合成本效益,但對於強制適應症,其他可提供加成效用之藥物雖然較昂貴,但卻較合乎成本效益。從治療中獲益甚多之高風險患者,昂貴之藥物可能較合成本效益,但對低風險患者,除非便宜之藥物,否則不合成本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