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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2003年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高血壓學會(ISH)對高血壓處置之聲明

摘要


目的 高血壓估計佔現今全球疾病負擔(disease burden)之4.5%,而且同樣盛行於開發中及已開發之國家。在整個血壓範圍內,高血壓導致之心血管風險隨著血壓值之升高而持續增加。各國處置高血壓之效能迥異,但全球各地被診斷為高血壓之患者,大多數都未獲得足夠之控制。這份聲明提出整體心血管風險之探查以建立起始治療之閾值(thresholds)及治療之目標、藥物及非藥物之適當治療策略,以及治療之成本效益(cost-effectiveness)。 結論 自從1999年WHO/ISO公佈之高血壓處置準則以來,更多具效力的證據支持著即使是低風險(low risk)患者,收縮壓閾值仍是140mmHg。證據顯示,高風險(high risk)患者之血壓閾值更低。對每個個體而言,都建議生活型態之改善(modification of life-style)。對特殊強制適應症(compelling indication),專一性藥物證實有益,而單一藥物對大多數患者是不夠的。對於非強制適應症,基於比較試驗之數據、有效性及價格,應考慮低劑量利尿劑為起始治療。Thiazide類利尿劑在多方面是最便宜又合成本效益,但對於強制適應症,其他可提供加成效用之藥物雖然較昂貴,但卻較合乎成本效益。從治療中獲益甚多之高風險患者,昂貴之藥物可能較合成本效益,但對低風險患者,除非便宜之藥物,否則不合成本效益。

被引用紀錄


楊玨璿(2009)。某醫學中心門診高血壓病人服藥遵守行為之探討--自我效能及行動線索之影響〔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09.02253
王錦雲(2004)。居家行走運動計畫對心血管疾病危險群婦女危險因子及情緒狀態之影響〔碩士論文,臺北醫學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DocID=U0007-170420071457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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