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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傳統中的義理字眼意蘊:以《四書章句集注》、《孟子字義疏證》的「理」論述為例

摘要


關於天人之道,或者治道、修身之術的討論,向為曩昔經師、儒者之職事。當他們藉闡釋經旨來發揚自家的理念或主張時,每每會就某關鍵字眼戮力訓釋之,以發明其意欲申揚的聖賢要道。因此,字義訓詁總是和典籍的解釋密切配合,從而成為經學傳統固有的論道模式。本研究鎖定分屬道學、樸學界的重要人物朱熹(一一三○-一二○○)和戴震(一七二四-一七七七),以他們的代表作《四書章句集注》和《孟子字義疏證》為主要文本,觀察朱、戴二儒如何析論「理」這義理字眼的意涵,且配合各自執持的治經方法串說相關經文,來建構自家的天道、人道論述。我們發現,自理學興起後,「理」字儼然成為諸儒矚目焦點,朱、戴二人皆認真溯源該字紋理、條理之本義,且同樣出入(主要是)《大學》、《中庸》、《論語》和《孟子》諸經來闡說至道。然不同的是,朱子一本道學「道統」譜系解釋經旨,屢屢扣合古先聖王相傳的人心危、道心微該「心法」來闡發義理,遂使其「理」論述旨在申述儒者當敬謹依循天理,絕不教私毫人欲摻和混淆之該道理;而戴震既秉持樸學「觸事廣類」治學方法,遂旁通相關文獻資料匯結「理」字旨趣,他暢言的乃是儒者當善體人世繁複倫理且悉心調理之,使世人既順遂欲望又不失節度的學問。由是,朱、戴二儒的「理」論述終在各自的經術運作下,或窮究於心性存養功夫的討論,或汲汲從事復現聖王禮樂制度的考證。透過此比較案例研究,吾人非旦對朱、戴二人的學術分歧有另番體認,更要緊的是,我們接觸到了古人論字說經的治學傳統,從而對儒學經術的方法論有所認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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