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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先甲後甲、先庚後庚」說

摘要


蠱卦之卦辭「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及巽卦之九五「先庚三日,後庚三日」,歷來頗稱費解,而莫衷一是也。原夫「甲」、「庚」者,當是紀日之名之天干,並非創制命令與變更法令,而「先、後三日」,則乃前後幾天之意,絕非甲日之前、後三天之「辛」與「丁」,與庚日之前、後三天之「丁」與「癸」耳。是以「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其義實即〈彖傳〉所云之「終則有始」,而「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固與其前一句爻辭「无初有終」有關,蓋欲轉之而為「有初有終」,以成「終則有始」,則其洵與「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無異,而聖人「謹其始終」之意,見焉而無遺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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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