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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二十一世紀之危害通識制度

摘要


為減低勞工暴露於危害物質的風險,主管機關訂定危害通識規則,以確保勞工與其雇主知悉存在於工作場所的危害化學物質,相關的安全衛生注意事項與防護措施。81年12月勞委會公布「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以來,工作場所提供化學品的容器標示與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已成為業界的標準作法。MSDS除了協助確認適當的防護方法與緊急應變,並用於選擇較少危害的替代品。危害通識制度為人關切的課題主要為所傳達化學物質危害資訊的品質,特別是資訊的一致性、完整性、準確性與易讀性。勞委會96年10月19日發佈而於97年12月31日施行的「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與通識規則」,除了回應聯合國「二十一世紀議程」-「化學品分類與標示之全球調和制度」,亦有助於改善化學物質危害資訊的品質。本文回顧了危害通識制度及其三大支柱-容器標示、物質安全資料表與教育訓練,全球調和制度(GHS)與相關重要課題。GHS標準化的容器標示、物質安全資料表等各項文件,不僅使廠商有所遵循,並可提供主管單位的審查依據,而使危害通識制度的執行更加簡化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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