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於2020年1月30日公布此為一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 PHEIC),2月11日將此新型冠狀病毒所造成的疾病稱為COVID-19(Coronavirus Disease-2019)。面對疫情造成的全球大流行,已經對各行各業產生全面性的影響,為確保勞工有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對於工作環境或作業應辨識可能之危害、實施風險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採取適當的控制措施,依據衛福部疾病管制署「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企業因應對策應指定防疫負責人員並建立防疫應變單位,負責包括:掌握疫情變化、防疫宣導、防疫物資準備、衛生管理與人員健康監測、疫病通報,以及防疫應變準備等工作。防疫措施適用對象對象含括:企業員工(含外籍移工)、承包廠商、客戶及公司駐外單位人員等。方法:企業COVID-19防疫管理應以風險管理、危機管理的角度及早準備因應。推動企業風險/危機管理,並規劃疫情災害之企業營運持續計畫-BCP(Business Continuity Plan),降低可能之衝擊。企業疫情風險的因應策略:1.即時掌握最新狀況,並評估威脅風險2.規劃COVID-19防疫因應計畫,做好因應準備3.做好防護監測,避免造成第一時間重擊4.保護員工,阻斷傳染鏈,避免傳染5.確保企業機能與產能,渡過危急期6.檢視評估防疫成效,復元進度。結果:防止COVID-19疫情爆發失控,在疫情衝擊進行危害辨識、風險管理,針對具暴露風險作業即早規劃預防減災、整備因應措施,並確保工作安全衛生。啟動企業持續營運計畫的10個步驟(1)決定企業持續營運計畫的目的、範圍與執行團隊(2)決定優先營運項目以及預計復原時間(3)企業疫情需要恢復關鍵活動(4)風險評估-瞭解企業疫情的災害狀況(5)災害前防護和災害後減損(6)災害的緊急應變(7)盡早恢復運作的企業持續營運策略(8)實際演練讓計畫奏效在財務上作好準備(9)實際疫情確診演練計畫(10)持續的檢討和改進。結論:企業持續營運規劃(Business Continuity. Planning; BCP)必須落實員工確診通報與監測,實踐「企業風險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ERM)」中的員工健康危害風險治理與持續監測員工須主動/被動確診的通報事證。緊急之際,企業(含中小企業)無論本國籍或外國籍的經理人與員工妥善適當實施PCR篩檢測是必要措施。同時藉由企業系統性COVID-19疫情風險辨識/評估,彈性的營運與人力資源分艙分流、後續治療與改善環境衛生(尤是移工食住的環境)等。企業風險管理更需關注疫情危害風控與營運風險,配合企業疫情風險的因應策略的執行實踐,並加強企業防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