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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台灣與發射場吊掛載具安全規定探究

摘要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為勞工從事任何活動之重要本質安全觀念,亦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第6條第1項第1款、施行細則第8條及設施規則第97條至102條規定源頭管理範圍。本文探討吊掛載具安全設計及作業,期滿足台灣和國外發射場使用者應遵守之義務,實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條精神。對於吊帶鋼索與吊掛安全脫落裝置用於人造衛星組裝整合測試作業前,其安全係數設計差異與操作負載倍數測試方式,應同時兼具符合台灣法令、國外當地政府法規與航太航天標準規範。由於人造衛星於台灣整合測試,相關作業活動,均使用起重機進行衛星本體之各面向不同層次之翻轉測試,對於吊掛載具本質安全與安全係數上之驗證至關重要,除應符合台灣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其檢查和測試要求一併應滿足ANSI/ASME B30.20及當地發射場安全規範。

參考文獻


職業安全衛生法,2020 年 05 月。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2022 年0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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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