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數位科技業高度成長,企業藉由日新月異的商業模式與交易態樣創造豐厚營收,如何公平課稅?成為國際租稅難題。相較於歐盟開徵新稅目、OECD/G20擬定雙柱方案,來反思我國除了擴增數位服務課稅權,能否有其他革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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