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您的圖書館登入
IP:18.117.250.210
  • 期刊

以健康為名的不樂之捐?-菸品健康福利捐之課徵與法律性質初探

摘要


在「以健康之名」的訴求,國家的角色在朝向「保姆國家」靠攏的疑慮下,基於「為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之立法目的,我國菸害防制法,對於菸品課徵「菸品健康福利捐」,本文乃就菸品健康福利捐的制度設計與規範目的進行探究,其減少菸品消費之目的是否實現?而此舉增加財政收入的手段是否是一種「殘忍的慈悲」?基於吸菸者乃個人自由,將其行為「污名化」是否過當?均有疑義。次者,「菸品健康福利捐」的法律性質為何?其屬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的「稅捐」、「規費」、「受益費」或「特別公課」?經由立法過程的考察,立法者反而模糊混淆了其財政工具的屬性,國家運用「捐」的強制性,究竟如何?其正當性與合理性為何?最後,本文以為,「捐」仍屬於憲法上稅概念的一環,只是其具有補充性、附加性與臨時性。

被引用紀錄


黎紹寗(2017)。論稅法之違憲審查基準──以量能課稅原則為中心〔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1700350
邱怡禎(2017)。自財政制度發展之角度評我國長期照顧法案 ―參考德國、日本、瑞典長期照顧財政制度為 借鏡〔碩士論文,國立清華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DocID=U0016-0401201815583641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