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論明:一、康德否決「人的知性可有一種直觀的功能」,是要推翻一切臆測的理智的認識之體系。依康德的批判考論,所謂的「理智的直觀」只不過是我們能思之而沒有矛盾而已,我們對之不能形成絲毫概念,甚至不能理解其可能性。一切企圖「直觀地構造絕對本體」,以及試圖以「意識的直觀」、「思維的直觀」、「自我直觀」、「自為理念之直觀」等說法混同康德所言「理智的直觀」的做法,都與康德的批判哲學背道而馳。二、牟先生依中國哲學傳統建立智的直覺學說。先生所論「智的直覺」不能混同康德所論「理智的直觀」,考察牟先生「智的直覺說」,就儒家道德心之明覺言,指本心創造活動之自動性、自發性及創造性,用康德的詞語說,此乃本純粹實踐理性(亦即本意志自由)立法而顯其積極的自由而論;就道家玄智與佛家般若智而言,是指對治「有為」(道家)、「識執」(佛家),也就是在個人精神修養的踐履中求超脫感性欲念及自然因果之束縛,破除感性與知性的限制而顯的一種非推理的純智的活動,用康德的詞語說,此乃本於「獨立不依於任何感性衝動而來之強迫的獨立性」而顯的消極義的自由而論。如果我們依照康德的批判思路來察看牟先生的智的直覺學說,我們不難見出:先生所論「智的直覺」(無論性智,還是玄智或空智)皆不是就人類心靈之認識機能而立說(既不是就知性而論一種直觀的理解作用,亦非就作為認識能力的直觀而論一種純智的直觀作用),而是就獨立不依於感性的理性機能之自由而立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