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後記〉,是我三十餘年所作研究之回顧。細數從研究之初,受學人發現而鼓舞,到後來步步深入,得到意外結果的歷程。近兩百年來,學者皆視「今本」《竹書紀年》為僞作。但1979年,我則證實「今本」《竹書紀年》並非僞造。贊成我之觀點的一派中,後來又衍生出兩種意見。一種是我的意見,另一種是夏含夷(Edward L. Shaughnessy)的意見。夏含夷的意見,大抵針對我之觀點而發(下文括號內數字代表〈後記〉相應各節)。在我看來,「今本」《竹書紀年》完好保存了公元280年左右出土之《竹書紀年》竹簡的原貌。該竹簡古書,約成書於公元前四世紀。除結尾幾處散亂外,均編排有序。(以「歲」記之日期,乃後人加入,屬微調,不妨害全局。)大體上,我以「今本」《竹書紀年》作底本,重訂了夏、商兩代的紀年(I-III節),並倚賴天文學發現,對簡文加以修復,以使其更加準確。經修復的「今本」《竹書紀年》簡文,現已數量過半(IV及VII節)。夏含夷與我看法相悖。他認為,竹簡出土時,已雜亂無章。晉代學者整理、編輯竹簡,必然對其加以重組、改寫(甚或杜撰)。於是,他斷言道,我所作之紀年研究,除周代部份,餘皆毫無依據,不值一提(VI-VII節)。此處,有一關鍵問題。即,夏含夷發現之錯簡究竟發生於何時?又為何有人將周代成王紀譜位處中段的一支竹簡,錯置於武王紀譜結尾處,致使武王在周克商後的在位年份增添三年?夏含夷以為此舉乃晉代學者所為,目的在於使亂簡看起來有序、合理。我認為,錯簡在魏國時期,即竹簡古書遭埋藏以前,必已造成。魏國時人之所以如此舉動,乃是要支持魏惠成王之在公元前335年宣言稱王。據我觀察,竹簡排列有序,且我研究所得結果,亦可拿來與甲骨銘文作對照(V及XIII節)。夏含夷發現之錯簡,必在移動前,即已存在。且要使錯簡成立,必得把成王紀譜中有關周公亡逝、喪葬年份往前倒退十年。結果,周公亡逝後所辦之禘禮,竟然發生在他亡逝以前。這種改動,當然也就不可能發生在晉代,而屬魏國專家有意為之(V、VII及XV節)。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我在XI節中解釋了夏帝仲康五年九月朔之日食。要對此加以解釋,就不得不假設戰國時代,對遠古紀年作錯誤調整的人,採用了章蔀置閏法,並據此要找到一個九月朔日時太陽位置在房的年份。他發現公元前428年恰是這樣一個年份,且該年九月朔日為庚戌日。於是,他推斷從公元前428年往前推1,520年(一紀),即公元前1948年,情形也必相同。除此無法解釋他提出的"1948"和「庚戌」的說法。可是若他用此推斷法,他必得掌握一千五百年前歷史的確切記載。因為他得知道確切的夏朝起始年和確切的日食年份,才能加以推斷。這樣,我們就可以推斷,戰國時代編寫原本「紀年」的人大抵相同:均掌握確切的歷史記載,並對此記載加以「修正」(見III節)。我們必須找到他們的動機和誤解,才能對現存的《竹書紀年》加以利用,並推斷出遠古的真實年代和日期。此乃我寫作《〈竹書紀年〉解謎》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