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參加業者主辦競賽活動,雙方經同意成立贈與契約,除有特殊情形外,承諾贈與的獎品,不得未經得獎人同意,而擅自更改名單及贈品。違反時,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定型化契約條款經企業經營者公告,並已獲消費者同意者,為消費契約之一部分,主張違反契約。
為了持續優化網站功能與使用者體驗,本網站將Cookies分析技術用於網站營運、分析和個人化服務之目的。
若您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本網站使用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