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音韻史的研究,源遠流長。傳注家的疏通古今,佛門子弟的持頌音韻,文士的講求律病,學者的審音與正俗,甚至邊裔民族的拼寫漢音,對漢語音韻的研究都曾有過推助的功能。他們如有成系統的研究,其手段大致不離分類一途,先是所有的音節,按調、韻、聲、開合等第等逐項分目;後來連押韻、諧聲,與反切上下字也如法歸納。這方式很像結構語言學者的推求音位。音位既得,音的配置與功能便也瞭然。拿不同時期的音位系統來比照,音變的線索於是也有可説。近世漢語的研究,又再次受到域外学術的影響,研究的視野與方法,有了新的拓展。在歷史語言學方面,中西學者在前人分類的基礎上擬音,更能道出前人道不出的所以然來。只是中古的元音系統不是太龐雜,就是太抽象,無法依照一般音韻學的理論來描述。從表面看。這表示各家理論背景不一:太龐雜的失在偏重語音細節,太抽象的失在偏重音位功能。然而如果只是如此,龐雜的系統經過適度的簡化後還該像個自然語言。這一點辦不到,正可見其所以龐雜,不能完全歸咎於理論偏頗,部分原因在語料的詮釋猶有未當。自來研究中古音,韻圖是必不可少的佐證。然而現存韻圖成書晚於陸法言切韻至少兩百年。就像唐朝各修訂本切韻都試圖反映當時的語言現象一樣,韻圖也反映成書時代的音系。把切韻與韻圖放在同一平面上考慮,得出的結果就成了兩個時期的共同音韻間架。這間架之龐雜,之抽象,之代表“南北是非,古今通塞”,原是勢有必至的。在早期官話的擬訂上,情形也是如此。中原音韻的編排終嫌草率,學者總不免拿其他語料來判讀中原音韻裡的分合。從現代音出發的,中原音韻貌似現代音;從中古音入手的,中原音韻竟像中古音。數年前我曾從中原音韻同時期的蒙古字韻著眼,中原音韻的音系於是也像蒙古字韻的音系。既然研究中原音韻只能借助於他項音檔,我們寧可假道蒙古字韻。為了避免混不同時期的漢語於一鼎,本書嚴守同步研究(synchronic study)的原則,分別替切韻與蒙古字韻擬定音系,然後再從錯步研究(diachronic study)的角度,檢查擬訂的兩音系間的親子關係,是否可以用簡明自然的音韻規則去界定。本書第二章先擬定中古音系。前輩學人構擬的系統,既然多少含有韻圖時期的語音成份,其性質實同由切韻發展形成的韻圖時期的“方言"。拿這些“方言”做比較研究,應能考校出切韻的音韻來。我們主要的結論是:1)中古元音有七個:ieεaiəa前後元音都不分開合,而且都作開口。元音後可以有j,w。例如魚虞的不同,就是前者是jə,後者是jəw。iw、əw、aw後還可再接舌根音韻尾。東冬鍾江諸韻就是如此。魚虞及冬鍾江在韻鏡裡都標作“開合”,向來以為傳鈔之誤。我們以為韻鏡誤作“開合”的,只有第四圖一處,是涉第三圖江攝而衍。其他“開合”都確切不可移。東及尤侯都是(j)iw,韻鏡標作“開”,也同樣合理。2)向來作jw的複合介音,現在都倒乙作wj。論證只得一條,就是如此一致,各家獨缺的元音i,也就顯豁出來了。3)有重組的各韻都是前元音。有後世輕唇的各韻都是後元音。4)前元音各韻到韻鏡時期不出現在一等。後元音各韻則不出現於二等。5)低元音a,a,如果有介音j,一定是開尾韻,或只能接舌根音韻尾。這一條與上一條合看,則低元音在韻鏡裡只是麻、庚、歌、陽各有三等。6)有重組的各韻,如果元音是i,則三,四等的對比是i/ji。否則是jε/je。也就是說重組的不同,或在介音,或在元音,隨元音而異。總起來看,四等的舌位高於三等。第三章論述蒙古字韻,蒙古字百家姓,蒙古字碑文,古今韻會舉要,蒙古韻略,七音三十六母通考,以及中原音韻等語料裡各別的問題,及相互間的關係。結果證明了漢語八思巴字裡所謂的“濁聲母”,是沿襲中古的字母系統;當時口語中,這些聲母早已分別混入了全清與次清。這些資料多少顯示了早期官話裡方言的歧異。為了減省逐一分析的工作,我們就上列各語料整理出一套音韻對當條例。只要其中任何一項語料有了擬音,應用這些條例即刻可以求出其他語料的全部字音來。第四章以漢語八思巴字的材料為根據,推測元初北方官話的音系。因為這些材料原就是標音文字,我們直接採用一般語言學裡歸納音位的方法,把字形相似與否,及字母間相互配置的關係,當作歸音位的兩條準則。音系既得之後,才把八思巴字譯成通行的音標。我們不先翻譯然後再歸音位,為的是先翻譯難保不引進八思巴字裡原本沒有的語音成份,徒然干擾分析的工作。結果我們求得蒙古字韻裡有元音六,介音四,輔音二十五。中原音韻裡只少一個介音,兩個輔音;兩者的差別極為有限。聲調方面,蒙古字韻依切韻系韻書的傳統,平上去入俱全。入聲配陰聲韻,沒有輔音韻尾的痕跡,卻與切韻系有別。中原音韻入派三聲,或許與相對應的三聲仍有長短的不同。第五章引用辨義徵性的分析方式,一方面分別考察中古音與早期官話的音韻結構的規律,一方面也為第六章的歷史研究做準備。從中古漢語到早期官話,音韻材料極為豐富,絕非一章文字所能詳盡。而且本書關心的,到底還是中古漢語與早期官話本身,歷史的研究在這裡只是檢驗擬音的手段之一。所以我們刪繁就簡,一以見之於韻書韻圖的音變跡象為根據。切韻系韻書及元初以前的韻圖,有時分韻超細,有時大幅省併。例如陸法言自己既分魚虞,序裡卻說有些方言不分;又如孫愐唐韻比王仁煦刊謬補缺切韻多出十一個韻。這些分合,不能只當作韻部寬嚴看;而要向聲母從五十一類而三十字母、而三十六字母一樣,都看作語音變化的實錄。拿這些韻書及韻圖中參差的記錄作線索,也不過寫成一打左右相當自然的規則,就能分別把第二章構擬的中古聲母韻母,變成第四章構擬的早期官話的音系。看來音變的結果,古人並沒有漏記多少,而本書兩個時期的擬音,或者居然近乎寫實。這段期間最大的音變,自然要屬牙音顎化,唇音輕化,濁母清化,入聲舒化等數則。前三條規則在中唐前後就開始作用。唇音輕化似乎不久就完成了。牙音顎化的普及,從四等漫延到三等、二等,時間可能拖得很長。到了蒙古字韻,許多三等的開口韻也還沒顎化。再說顎化了之後,也未必就讀成今天的舌面塞擦音。這些規則,只勾勒出音變的大鋼。韻文以及載記中的官話方言的資料,書中雖然不及應用,撰述規則時卻也時時留意。將來利用那些資料作進一步的研究,對這些大綱應能有更細膩的論證。尤其由於限於題目,把歷史截頭去尾,只論述中間一段,有些具長遠意義的現象,只好榷當斷代的現象處理,著者也引以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