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子罕》9.30云:「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本文追溯先秦儒家「權變」思想之源頭,繼而闡發《論語》此章「可與立,未可與權」之具體意藴,並解釋何以「權」比「立」更為困難。本文指出孔子此處論「權」之基礎在「禮」,而將《論語》此章置於「禮」之語境予以釋讀,則可顯見《論語》此處論「權」之要義,在於明白何時應當「依禮」與「違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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