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2022年將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定義為:「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即針對性別而施加他人之暴力或不成比例地影響他人,包括身體、心理或性之傷害、痛苦、施加威脅、壓制和剝奪其他行動自由等」,列為2022年至2025年院層級的性別平等重要議題,除了回應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在1992年第十一屆會議的「第19號一般性建議: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外,也顯示隨著數位/網路普及於大眾生活後,對於發生在虛擬網路世界中的種種暴力行為,相關單位必須給予必要的預防及處置。本文先說明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的定義,並舉出目前世界組織及行政院版的十種行為類型,再分析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對於受害者以及全體社會帶來的不良影響及危害,最後提出以軍校為場域,對於預防以及處理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