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二十年來,許多居住正義的努力皆聚焦在房屋的持有稅負,例如,「豪宅稅」、「構造標準單價」、「囤房稅」、「空屋稅」等;其中對於囤房稅的辯證,最為各界所關切。囤房稅2.0強化房屋稅原本差別稅率的設計,進一步提高多屋者持有房屋成本,同時對全國單一自住、繼承非自願共有以及出租申報所得之房屋減稅,並設有鼓勵建商釋出餘屋的稅率誘因。但囤房稅2.0的推行,政治考慮凌駕專業判斷,希冀達成的政策效果,並無可信實證證據支持;更有甚者,由於房屋稅資本化程度非常的有限,一味提高房屋持有稅負,將對於促進居住正義帶來負面效果。正本清源,臺灣的高房價問題,在需求面有社會規範與政府政策兩大「根本扭曲」,使得高高在上的房價有所支撐;為促進居住正義,必須提出「根本改革」,不應窮在租稅制度上「鬼打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