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約係為增進公寓大廈之共同利益並確保良好生活環境而設,其規範之良窳,攸關公寓大廈管理之順暢與區分所權人團體之安定。關於規約管控之效力,民法第799條之1已設有規範,惟規約仍屬法律行為之一種,仍受其他管控規範之限制,是本文區分一般法律行為管制規範之審查與區分所有特定管制規範之審查二大部分,分別整理與分析近年來就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間涉及之各項相關情形所設之規約管制規範,究竟實務與學說如何看待其管制之效力。期待能對此重大議題,透過有效之類型化整理與分析,使讀者得快速掌握學說與實務之最新動態發展。至於規約對第三人效力之問題,篇幅所限,僅得暫且割愛,另文以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