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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評析中共修憲刪除國家主席任期屆數之限制

摘要


2018年3月召開的中國大陸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重要的議程之一為通過憲法修正案,而其中最受到國際間關注的修憲議題,便是刪除國家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限制。論者對此項修憲結果,多認為是領導幹部終身制的復辟,習近平為自己終身掌權而修憲,甚至還譏評他已如同「稱帝」。然而,中國大陸政治體制是「以黨領政」、「先黨後政」的「黨國體制」,且國家主席在憲法上的職權僅屬元首的儀節權,何以單就刪除國家主席任期限制便可推論為「終身制」或「帝制」?本文介紹中國大陸1982年制定現行憲法時的背景和理由,並配合中國大陸政治體制的特色與發展脈絡,說明當時恢復設置國家主席及新設置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的目的,以能較為正確掌握此次修憲的目的及其可能影響。本文最後還認為,習近平懷抱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但他未必有鄧小平的威望,故要透過黨章和憲法的修改及人事布局,宣告他能以穩固的權力地位貫徹政策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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