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后於惠帝過世後臨朝稱制,此距漢初開國已近二十年,隨著國家休養生息方針,人口、物資逐漸增殖,商品經濟勃興,相對帶動貨幣需求增加。但是高祖於秦末短暫放鑄,造成貨幣輕重相雜、物價騰踴、民生大亂。高祖末年雖禁止私鑄,回收鑄幣權,然流風所及,已對家經濟造成不良影響。因此,呂后聽政後開始進行一連串措施,一方面持續充裕民生物資,另一方面進行貨幣改革。呂后在二年進行貨幣改革,一反前此輕小的漢初半兩,投入新鑄八銖半兩以穩定貨幣品質。於此同時,她也修訂高帝後期鑄錢禁令,以成文法頒布《錢律》,明確國家法律,保證貨幣品質與流通。然而在改革過程中,呂后並未注意到幣材取得、貨幣輕重、貨幣商品供需平衡、諸侯國鑄錢以及市場使用習慣等諸多問題,最後宣告失敗。八銖錢改革失敗後,呂后於六年又重新鑄造五分錢,試圖回歸市場機制,這些改革也開啟後來文帝貨幣政策思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