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東漢王景成功地治理黃河,數百年間河流相對處於安定狀態,直至五代時黃河開始頻繁地出現潰決,華北大地因此飽受破壞,經常性的河決日後甚至持續至20世紀。氣候變遷,應是唐宋之際黃河發生巨變的原因之一,當時華北氣候先旱後水,由長期乾旱轉變為多雨,各持續長達數十年之久。乾旱使植物生長不易,尤其是黃河中上游及其眾多支流,河流流域兩岸土壤因缺乏植被保護,容易受到外力所搬移;日後當氣候改變,在持續多雨氣候侵襲下,已缺乏植被覆蓋的裸露表土,易被雨水沖刷至河流中,並被河水帶引至中下游平坦處河床堆積,導致河決的出現。除自然因素外,人為長期過度的開墾,大面積森林遭到砍伐以滿足營造所需,在在對脆弱的黃河水文產生破壞。而在頻頻河決下,潰決河水往往形成廣大黃泛區,先水後旱,若氾濫區再遭逢乾旱,很容易成為蝗蟲孳生溫床。在經常性河決及蝗害的肆虐下,對中國北方生態環境形成嚴重衝擊。 在經濟上,傳統中國以農立國,河患與蝗災發生頻率大幅增加,農業生產遭受損害。而黃河河決,遭氾濫土地後遇乾旱,在長期陽光照射下,除了易生蝗害外,土壤也容易出現鹽化,影響作物生長。為治河、修河或捕蝗,故政府差遣眾多百姓服勞役,徭役的增加排擠農事,也影響農產。農業為經濟發展的重要根基,因災害而導致華北農產下降,也損害了當地的經濟。在社會上,沉重的賦稅、徭役,或是戰爭的爆發,都可能迫使百姓拋棄家園逃亡,若再遭遇災害肆虐,政府又無法有效進行賑濟,天災人禍下,輕則盜匪出現危害社會秩序,重則引起改朝換代的動盪。在軍事上,以北宋為例,由於當時氣候偏向乾旱,西北邊區的環境又已趨於惡化,宋廷且失去戰略要地靈州等地,種種原因讓西北邊防成為北宋最棘手之問題,耗費大量錢糧於此,而黃河中上游及眾多支流,多流經此區,由於當地環境生態惡劣,可以想見北宋時為何黃河經常於華北平原潰決氾濫。 對唐宋兩朝而言,政府的荒政涉及賦稅、漕運與倉儲制度,賑濟的執行,救災錢糧的籌集,有賴於賦稅等制度之有效運作,彼此能相互配合。首先,有良好賦稅制的配合,才能有穩定賑濟物資的來源。唐朝是中國賦稅制發展的重要變革期,前期主要是施行與均田制配合的租庸調制,後期則施行兩稅法,以兩稅而言,自楊炎推行兩稅後,《舊唐書》指出是「輕重之權,始歸於朝廷」,唐至北宋,地方政府財政權不斷為中央所侵奪,賦稅財政權逐漸集中於中央。其次,自隋朝興建運河,運河串聯黃河、長江與淮河,方便的水運,有利於賦稅錢糧的傳輸,自然也有助於救災物資的轉運,遠方的穀糧更容易輸往災區進行賑濟,由於其涉及到跨區域的調度,非地方政府所能完全掌握,必須由中央出面主導。其三,在倉儲制度上,與救災關係最密切的常平、義倉,其倉儲來源來自於賦稅,如北宋時,朝廷以兩稅所徵收之錢,出部分為常平倉本購糧;或將兩稅所徵收穀糧中,部分入義倉儲存備荒。而運河等水運運輸要地,也多設置倉儲,如京師設有太倉,倉內經由漕運而來的儲糧,必要時可以釋出進行救助。唐朝時,中央雖曾數次下放開倉權予地方,允許其先開倉後上報;但基本上在唐宋兩朝,主要還是維持著地方遇災後須先上報,經中央同意後才能開倉賑濟,開倉權在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