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米歇爾.傅柯曾說過:「權力無所不在。」《莊子》一書向來被視為是一本蘊 含智慧的靈性之書。然而當前學界以「權力觀」的視角來討論《莊子》一書之關 懷的情況還並不多見。另一方面,由於現今版本的《莊子》一書包含有內篇、外 篇、及雜篇三個部分。雖然可以將其視作一個莊子及其後學學術思想流變的過 程,近似於莊學學術史的概念。然而畢竟不是全部屬於莊子本身的思想。本文將 文本梳理的範圍限縮在被視為莊子自著的內七篇,一方面是囿於學力不足所致; 另一方面則是希望將焦點放回到莊子身上,從思想源頭進行理解。 本文以「權力觀」為題,首先涉及到的是概念定義的問題。雖然《莊子》書 中充滿著對於權力的觀察、反省、批判與關懷,卻由於《莊子》書中未曾使用「權 力」二字,使得本文在緒論中借用中西方學者對於權力的看法,將之梳理並融通, 而後據此界定《莊子》內七篇中的權力概念。以此作為權力觀研究之基礎。 「罪」與「罰」原本是政治學及法學的概念。在本文中是作為理解《莊子》 內七篇權力觀的鑰匙。顧名思義,「罪」與「罰」是一個群體性的概念,涉及到 社會規範的加諸。然而,作為權力施加的工具,罪與罰不僅在外部的群體展現其 控制力,還以一種溫柔、不易察覺,並且充滿權力者主觀意念的方式進入身體之 中。而此處的身體,並不僅僅是生理、官能意義上的身體,而是作為「權力施展 的場域」出現的。《莊子》內七篇透過將身體作為隱喻,探討到政治與權力的範 疇,某種層度而言,也進入了身體政治論的脈絡中。 本文最後透過提出流動權力觀,一方面是為了作為反思《莊子》時代「固態 權力觀」下所形成的諸多問題之理論基礎;另一方面則是希望藉由理想權力型態 的提出,不只對《莊子》時代的問題做出批判,也展現對於社會群體命運與個體 生存處境的關懷。並期待能為莊子思想研究,提供一種可參考的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