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費社會的發展下,藝術商品化對於藝術產業而言越趨重要,跨界則在藝術創作與藝術商品化的過程中逐漸扮演關鍵的角色;另一方面,介於創作端與消費端之間的文化中介者,與消費者/迷間的關係,亦在藝術商品化過程的演變下,有著較以往複雜的互動關係。本研究以奈良美智為例,並分為兩個主要軸線:一為藝術創作端,探討藝術商品化與跨界之間的關係;另一端則為藝術消費端,將文化中介者與消費者/迷一同納入探討;最後則探究藝術創作端與藝術消費端各自的演變下,兩者互動上的轉變。此外,研究中提出「積累式的藝術商品化過程」,以創意資本累積的概念,指出藝術商品化為一「過程」,以及此過程中創意資本「積累」的重要性。 在藝術創作端方面,本研究指出藝術商品化為一不斷積累的進行的過程,藝術家則為創意資本積累的原點,藉由各種跨界的方式,一方面使藝術創作端更為多元豐富,一方面連接起「積累式的藝術商品化過程」中的各環節。研究發現,奈良美智藝術商品化過程以藝術家為創意資本積累的核心源頭,以跨界的方式將藝術家本身的創意資本呈現於多元的藝術創作上,並成為各種跨界藝術商品的靈感來源。值得一提的是,奈良美智對於藝術商品化為保持距離而非拒絕的態度,其藝術商品則是多元跨界卻不氾濫,此些特質亦成為其藝術商品保有高度價值與吸引力的關鍵原因。 藝術消費端方面,首先由探討迷的社會迷思切入,發現奈良美智消費者/迷有其自主性,並且對於奈良美智的相關訊息有主動傳播的特質,此特點也帶出了消費者/迷與文化中介者的角色與互動產生轉變。研究發現,奈良美智消費者/迷可能同時扮演著文化中介者的角色,使得文化中介者與消費者/迷之間的互動關係越趨複雜,而非只是單向線性的影響關係,即消費者/迷不再只是「資訊接收者」的角色,文化中介者亦不再必然是「資訊傳遞者」的角色;不過一般定義下的文化中介者,例如作家、記者、藝評家、藝人...等,仍然有著證言、定調與引導(guide)的關鍵功能。其中,一般定義下的文化中介者,可以「組織性」區別,最大的差異在於傳遞訊息上的自主性;而作為文化中介者的迷與一般定義下的文化中介者之間,最大的差異則在於有無目標性,以及是否可近用大眾傳播媒體。 在藝術創作端以及藝術消費端皆在轉變之下,本研究於結論亦對於文化體系中之藝術家、文化中介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以及所扮演的角色有所修正:文化中介者與消費者/迷之間以,「互動」與「合作」取代「單向影響」的線性關係;藝術創作端與藝術消費端則各自具有主動性,且為有著複雜互動之「互賴」關係的創作―消費體系。 關鍵字:創意產業、文化消費、藝術商品化、跨界、文化中介者、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