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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蒙古代表團、蒙古會議與蒙古各盟旗駐京聯合辦事處

摘要


內蒙古地區自清中葉起,因漢人出關墾荒,就陸續設立了若干府廳州縣,以為治理漢人的地方行政組織,形成蒙古盟旗組織與府廳州縣並存的情況,但是無論盟旗或州縣,其上尚有將軍或都統統轄,所以其時尚未見較具規模之蒙漢衝突。但民國肇建後,在內蒙古地區設立熱河、察哈爾、綏遠三個特別行政區,其後又增設寧夏一處,及至民國十七年,又將熱、察、綏、寧建為行省,於是形成同一地區既有省縣,又有盟旗的重疊地方行政組織,再加上四省之行政組織係國民政府所頒佈,具有堅實的法律地位,而蒙古盟旗組織乃是沿襲遜清舊制,國民政府並未明令公告其為中華民國合法之地方行政組織,而大部分內蒙地區漢人人口又超過蒙人,蒙漢衝突乃時有所聞;其時蒙人民智日開,所謂「民族自決」口號也為蒙籍知識青年所向往,北伐之後,蒙人為爭取民族自治,發起組織「蒙古各盟旗代表聯合駐京辦事處」之議,向中央爭取盟旗合法地位及蒙人應有權益,遂有「蒙古會議」之召開,本文擬就此二事加以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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