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爾哈齊於明萬曆十一年(癸未,1583)起兵時,只有「遺甲十三副」,力量十分微薄。靠著手下得力幹將額亦都等人,身先士卒,奮勇殺敵,「被五十餘創」,方得以攻下圖倫等城。不過有學者認為,當時軍事賞罰缺乏制度,常受努爾哈齊個人的好惡所左右,忽多忽少,漫無標準。以致在明萬曆四十三年(乙卯,1615)12 月滿洲八旗正式成立以前,建州女真的軍事賞罰仍然處於「史前階段」,而有待改進。然而根據《滿文原檔》內〈寒字檔〉資料分析,這個「史前階段」其實並不存在,因為在明萬曆十一年(癸未,1583)時,已經記有一些史料,顯示了相對合理的獎懲原則,讓建州女真將士在公正的獎功制度下,奮勇向前。推測努爾哈齊的這種帶兵技巧,可能與萬曆三年(1575)前後,投靠明遼東總兵李成梁的帳下習得戰技有關。〈寒字檔〉上的萬曆十一年(癸未,1583)前後獎功資料雖然僅有寥寥數件,在統計方面看似無足輕重,但是對證明努爾哈齊早已非軍事素人,卻是彌足珍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