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藝約言》書論67則,有許多觀點是對《書概》書法理論的補充,此著作雖未經劉熙載親自彙整歸納,立論缺少連貫,無《書概》明顯的系統性質,但其中的經典語句及書理見解,仍可視為劉熙載對書法藝術及審美創造理論的高度體現。本文嘗試探討劉熙載《游藝約言》書論的「悟有頓、漸」到《書概》的「觀天之章」,進而承接「書肇於自然」、「書當造乎自然」、「由人復天」、「人以復天」的「達天」觀點,以期理解劉熙載關於書法藝術創造的美學論述,掌握以人為主體的規律,發覺到「人與天」、「書法與天」互補相合的種種關係。劉熙載評論前人書論時,既能深刻展述自己的美學思想,又能呈現其對書法藝術思想的辯證能力,其經年累月對書法藝術思想深刻探討的成果,精采豐富,難能可貴,研究《游藝約言》書論,對於深入研究《書概》及其文藝美學思想,是很有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