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爾文的演化論催生出了現代的演化生物學,以及惡名昭彰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本文主要分成三段論述:達爾文在《物種起源》出版後如何一次次修訂內容以對抗社會輿論、再三維護天擇的科學性,定義出他所認定的天擇;社會達爾文主義生成的過程中為何需要以達爾文的演化論合理化自身論點,又是如何地誤用演化論的科學性;以及達爾文自身的思想與社會達爾文主義相近或相異之處。綜合三個面向,探討達爾文與形成中的社會達爾文主義之間的相互影響,並對科學的誤用進行省思與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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