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法」自2002年元月施行後,開啟我國檔案保存維護的重要里程碑。依據「檔案法」第二條第二款,檔案係指各機關依照管理程序,而歸檔管理之文字或非文字資料及其附件,因此檔案的類型不僅限於紙本型式,也包括如照片、錄影音帶、微縮片、電影片等各種非紙質類型,其中錄影帶檔案富含影像、聲音等動態特性,在資訊呈現的吸引度遠高於靜態文字的表達,透過這些媒體紀錄的保存,我們才能從中建構過去歷史活動的影像。本文將以檔案管理局管有之錄影帶類國家檔案為例,從徵集移轉、入庫保管、典藏環境控制、清潔修護及數位化轉製等各方面,分別介紹錄影帶類檔案典藏管理之整體流程及方法,也為此類國家檔案之典藏管理程序留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