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在民為民主政治的通義,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內涵。近代歐美各國民權革命運動的目標,就是在建立民主立憲政體,以實現主權在民的理想。但是彼等所設計之代議政治制度,從有主權之名,而未有主權在民之實,致使主權在民的理想始終停滯在理論的層次,迄未能見諸於行事,此即中山先生苦心孤詣設計民權主義政治制的背景與動機之所在。 本文除引言一、結語外,內容共分四大部分。首先闡釋主權在民的的一般定次與本義;其次探討中山先生主權在民思想的有關理論與制度,最後就中山先生主權在民思想的民主純度作一分析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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