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十字會不但有國際組織的性質,更應是常設的社團。根據國際紅十字委員會的原則,每個國家只能有一個紅十字會,且應於該國領土內進行各項工作;作為各國政府的輔助機關,必須遵守各國政府的法令。可知此紅十字會同時亦應為全國性的常設社團,且須遵守政府法令。就清末民初社團與政府的互動來說,社團申請立案通過,是獲得政府承認的重要程序。從上海萬國紅十字會以後,晚清開始了籌組正式常設紅十字會的過程,但由於1910年試辦章程申請立案並未完成,以致籌組紅十字會的過程仍在持續。從盛宣懷的各項文件看來,盛氏雖曾參與晚清多項慈善事業,但對於紅十字會事務則興趣不高。在盛宣懷任會長期間,他並未設立總會會所,也未設立分會,或進行徵集會員,更未完成「中國紅十字會章程」的修訂,故可斷言在清亡以前,所謂「大清紅十字會」並未完成立案,實際上可說「名存實亡」。以上種種跡象顯示盛宣懷在晚清紅十字會籌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確實被高估了,與盛氏主觀的態度及客觀事實並不相符。最後,辛亥革命的爆發為籌組紅十字會帶來了突破的機會,盛宣懷最後的一摺兩片為武漢戰地救護開啟序幕,從來南北分立紅十字會,戰事平定以後,民國元年召開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中國紅十字會章程」選出會長等人選。從此中國紅十字會成為全國性的常設社團,具備了社團所須各項條件,獲得了政府承認,符合國際紅十字運動原則的規範,是以本文認為民國元年才是中國紅十字會正式成立的關鍵起點,此與辛亥革命又有密切的關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