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民國100年另核定「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取代民國95年起執行之「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其推動內容除用電與用油考核外,另增加用水與用紙考核,以精進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成效,示範引導民間採行節約能源措施,落實全國、全民、全面節能減碳行動。在各級機關學校共同努力執行節能減碳下,民國97-100年整體政府機關學校用電累計節約率達5.75%、用油累計節約率8.32%及用水累計節約率8.04%,已顯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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