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APEC運作的主要目的是鼓勵區域經濟合作,因此APEC領袖們體認到必須在平等的夥伴關係、共同承擔責任、相互尊重、共同興趣,以及共同利益的基礎上進行,同時也強調任何新的APEC區域經濟整合目標,將僅依按照APEC決策原則才可被支持,繼而建構「一組具有某些共同利益的國家」之亞太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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