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和Facebook為澳洲最大,也是該國政府在議價法案中重點針對的數位平台業者。本文觀察澳洲《新聞媒體和數位平台強制性議價法案》法制化過程與施行現況,而是否能按澳洲政府計畫,有效解決澳洲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間的議價能力不平等問題?而倘最終Google和Facebook並未列入政府指定的數位平台名單,澳洲中小型新聞媒體即失去談判機會,則該法案對於振興澳洲整體新聞產業、支持新聞媒體永續發展的效益恐相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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