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本係針對日本佔領台灣的五十年間,根據相關的文獻資料,以各該當時期的殖民政策及其教育政策的變貌為背景,將師範學校體育,依法規制度的變遷和其實踐展開的過程,來加以論述,經過分析考察,歸結如下數點: 一、台灣的學校體育係跟隨著日本佔領台灣實施近代化學校制度的伊始,由日本傳入台灣進而確立,師範學校體育,是其主流之一。 二、隨著統治體制及殖民地政策的變遷,台灣人和日本人的師範敎育,由初期的各別實施,進而逐漸的接近,師範學校體育亦然;而在1922年「台灣敎育會」及共學制度的公布實施,以及1933年師範學校規則的修正公布後,台灣人和日本人,甚至台灣和日本之間,就法制上而言,已趨統一。 三、在學校的重視,以及體育教員的努力中,師範學校體育大有進展,除體育正課的落實外,正課以外的體育活動,已十分普及,一些外來的體操、敎練、遊戲,乃至於各種近代的運動項目,陸續的介紹至台灣,奠下後日發展的基礎,其功至偉。 四、受戰爭的影響,師範學校體育由原來的「體操科」改稱為「體鍊科」,強調了皇民化的身心修鍊,師範學校體育已然變質。綜觀日據時代台灣的師範學校體育,是由外(日本)而内(台灣),由上(台灣總督府)而下(各師範學校)的旨令中,得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