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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藝術的創造在未經傳達之前,只是一種想像。就字面上來說,想像(imagination)就是在心眼中見到的一種心像(image),例如看見一隻蝴蝶,心中就有一個蝴蝶的心象,如果他不在眼前,我可以回想她的樣子,這是記憶,也稱「再現的想像」。但藝術還必須有「創造的想像」,因為不是只有重復舊經驗,還有新成分,而這新成分是由原有的心象所作的不同組合或改變而來的,這就是因為「創造的想像」有理智、情感、潛意識三種成分在內,可以創造出許多不同的形式。 舞蹈可以成為「演出的藝術」,也一定要經由想像而產生作品,透過對想像的分析,更能瞭解創造的想像是如何能將實際生活的經驗與感受,能以不同舞蹈型態呈現出來,讓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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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紀錄


劉瑞祥(2011)。設計者想像力生成之歷程初探〔碩士論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841/NTUT.2011.00587
張素紋(2007)。幼兒創造想像作業的發展與其相關因素探討〔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DocID=U0021-2910200810555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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